嘉德拍卖
新闻 > 综合新闻 > 正文

古代科举评卷制度如何?以宋朝为例

张雄艺术网 http://www.zxart.cn发布时间:2017-06-19 来源:邵阳网

摘要: 宋代的科举评卷机制是比较严密的。宋朝确立了将进士科殿试答卷分为五等的评等制度:“考第之制凡五等:学识优长、词理精绝为第一;才思该通、文理周率为第二;文理俱通为第三;文理中平为第四;文理疏浅为第五。

标签: 宋朝 科举 卷评

       原标题:宋朝时的高考是怎么评卷的?




       宋代的科举评卷机制是比较严密的。以殿试为例,从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起,宋朝确立了将进士科殿试答卷分为五等的评等制度:“考第之制凡五等:学识优长、词理精绝为第一;才思该通、文理周率为第二;文理俱通为第三;文理中平为第四;文理疏浅为第五。然后临轩唱第,上二等曰及第,三等曰出身,四等、五等曰同出身。” 将考生的答卷分为五等。


       给考生答卷评等的程度,则采用三级考校制:“举人纳试卷,内臣收之,先付编排官去其卷首乡贯状,以字号第之,付弥封官誊写、校勘,用御书院印,始付考官,定等讫,复弥封送覆考官,再定等。编排官阅其同异,未同者再考之,如复不同,即以相附近者为定。始取乡贯状字号合之,乃第其姓名、差次并试卷以闻,遂临轩唱第。”


       这里需要先说明一下:什么是弥封? 弥封是宋代创设的科举考试防弊制度,即将考生答卷卷首的考生姓名、年甲、乡贯等个人信息密封,代之以字号,又叫“糊名考校”。这样,考官在评卷的时候,由于不知道某卷的考生是何人,就算想给熟人卖一个人情,也无从下手。(今日的高考评卷还沿用宋人发明的封弥制。)


       不过,“糊名考校”并不能完全杜绝考官徇情,因为考官还可以通过辨认笔迹或暗记,认出答卷是不是出自熟悉的考生之手。到宋真宗时,朝廷又设立“誊录制”,堵住了“封弥制”的制度漏洞。所谓“誊录制”,是说每一份考生交上来的试卷,都要经专门的书吏用红笔抄录成副本,然后将副本送考官进行评卷。


       评卷的第一步是初评,将考生答卷封弥、誊录后,送初考官评定等次。第二步是复评,将考卷的初评意见封弥,送覆考官再定等次。第三步,由编排官审查初考、覆考意见的异同,如果意见一样,即按此定等;如果意见各异,则将考卷封弥后再送另一位考官评卷,采用意见重合的等次;假如三次评出来的等次各异,则采用最接近三评的那一个等次。


       宋朝科举考试还有“别头试”的制度,即有亲戚为考官或本州岛官员的考生,必须另设考场、另派考官。这一制度也是始见于太宗朝,雍熙二年(985)二月的省试,由于“贾黄中等同知贡举各以子弟甥侄籍名求别试”,宋太宗委任了三位别试官,将所有跟同知贡举沾亲带故的考生另行安排一个考场进行考试。


       封弥制、誊录制、三级考校制与别头试的推行,将人情的影响减少至最低程度,使得宋代科举的考试程序更为公平,用欧阳修的话来说,“窃以国家取士之制,比于前世,最号至公。……各糊名、眷录而考之,使主司莫知为何方之人,谁氏之子,不得有所憎爱薄厚于其间。故议者谓国家科场之制,虽未复古法,而便于今世,其无情如造化,至公如权衡,祖宗以来不可易之制也。”


(责任编辑:晓兰

转载旨在分享,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请扫描新闻二维码

用户评论

加载更多+

3D推广
  • 侯晓峰3D艺术画展

  • 王心悟3D美术馆

  • 洪瑞生3D艺术馆

  • 唐勇力3D艺术馆

推荐艺术家
  • 查世煜

  • 于少平

  • 方宋

  • 喻冬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