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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巨匠·十大经典》营销广告涉嫌侵权

张雄艺术网 http://www.zxart.cn发布时间:2015-09-07 来源:中国文化报

摘要: 近日,一则关于“《百年巨匠·十大经典》”营销广告的宣传消息,对于这则广告,北京银谷艺术馆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该批仿画的外包装使用了《百年巨匠》的名称和书法题字,已涉及侵权。


  原标题:《百年巨匠·十大经典》引侵权争议

  近日,一则关于“《百年巨匠·十大经典》”营销广告的宣传消息,频频出现于内蒙古电视台、辽宁卫视、甘肃卫视、湖北卫视、青海卫视等栏目和网络上。广告称:“该‘文化惠民工程’系由中华文化促进会创意文化中心发起的一项旨在配合国家‘文化兴国’战略……《百年巨匠·十大经典》是经该中心与目前在国内书画艺术研究、艺术创作和艺术水平各方面都位居前列的中国齐白石艺术研究院、中国徐悲鸿书画院、中国张大千艺术研究院、中国李苦禅花鸟艺术研究院、中国吴作人美术画院、中国李可染国画研究院、中国潘天寿艺术画院、中国傅抱石水墨画院、中国关山月国画艺术院、中国黄宾虹画院共十家知名书画院或艺术研究院几经协商后共同推出的。为完成《百年巨匠·十大经典》,使十幅作品能充分体现各位大师们原作精髓,中国齐白石艺术研究院等十大画院都分别派出了各自的院长或副院长等大师们的再传弟子亲自创作,十幅作品至精至美,价值不菲。”《环球时报》、《参考消息》也刊登了这一广告。北京还有经销处进行《百年巨匠·十大经典》的销售和展示,每套十幅作品定价共为5980元。

  对于这则广告,北京银谷艺术馆有限公司、百年艺尊(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该批仿画的外包装使用了《百年巨匠》的名称和书法题字,已涉及侵权。“‘《百年巨匠》’文化品牌已经国家工商局批准商标注册,‘百年巨匠’四个字也办理了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登记,我们依法享有‘百年巨匠’的著作权。日前,中影环宇国际文化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欲使用与上述我‘《百年巨匠》’相同的名称与文字图案在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时,被我们发现并依法对其提出异议后,已被工商部门审查后认定是侵犯了我享有的在先著作权,因此不予注册登记。”

  该负责人称,《百年巨匠·十大经典》”的文化惠民活动及向社会展示和出售齐白石等十大艺术巨匠的仿画的活动,与银谷艺术馆和百年艺尊(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毫无关系,对此保留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百年巨匠》是银谷艺术馆和百年艺尊(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联合拍摄制作的关于20世纪中国画坛巨匠、艺苑大师、文坛泰斗的大型人物传记纪录片,其第一、二部已在中央电视台一套、九套、十套,北京电视台等30多家电视台多次播出,并得到国家艺术基金支持,已成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文化品牌。


(责编:陈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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